藝術是廣義的概念;指憑藉著技巧、靈感及經驗,以創作富含美學的作品為表達模式,

和他人分享美的感覺或深層的情緒感知,並將個人體驗沉澱及展現的過程。

藝術源自於生活中,舉凡衣、食、住、行,都與藝術息息相關;並且由古至今,不斷變化,不斷創新,攝影的歴程也是如此。

攝影除了基本功,如構圖,曝光,鏡頭的運用,景深的運用等等,是必須學習的專業技術。

除此之外,若是練好技術而無美學涵養,則並不能達到藝術的境界, 而如何將技術轉移至藝術,則是每位攝影人所追求的境界。

如何將“藝術”投入至拍攝中?

首先,如何將主題思在作品中完整的表達出來,是最主要的目的,其次則是對美的感知;

對攝影而言,技術和藝術是相輔相承,互為因果的,有好的意念和好的主題或是美的景物,

運用熟練的技術,配合藝術思維,感知,聯想....才能將腦中的靈感,完美的展現, 否則也祇是稍縱即逝的浮光掠影而已。

藝術與情感 藝術的情感來自於內心深處的體驗,它是慾望,幻想,激動等等多樣的情感,滿溢於心中,澎湃而激情地湧現。

拍攝時,需要的是內心的反應,產生不同的內心感受, 如柔水遍溢或如巨浪衝擊,個人的直覺經驗和個人的意慾,情感湧動才是達至藝術的境界。

如何激發個人的藝術情感,這其實因人而異,情感的因素無法由學習得來, 而是來自於個人的真誠,對事物的情意,對人,對物的愛心所散發。

藝術來自於創作 攝影是一種空間藝術,它連繫著現實的空間及超時空,

此種假借想像而成的某種視覺空間的印象,可以使景物成為“像內之像”;

再由它的引導進入另一種審美的思維,對於時空的感知又成為“像外之像”, 從技術的運用轉移至藝術的展現。

 

對攝影人而言,靈感通過攝影而具體化的展露出來,也是情感呈現的所在。

創作是沒有任何限制的框架,亦不受限於某種作風及風格也不局限在手法或任何形態,

更不能單以傳統膠卷攝影,手機攝影或數位攝影來區隔,更非可以用相機直出或是用數位編修來設限。  

 

所謂的“靈感”,它牽涉到動機,想象,思維,與藝術的創作是息息相關的,

它的產生,並不完全是虛幻,是來自主觀的文化,興趣,人格,個人修養及客觀的環境,社會等因素而產生。

不同於情緒,創作者對於所要拍攝的主題,必需有著極強烈的知覺。

而攝影意念是一種思想的設計,包括題材的編排,取景的角度,構圖的設計,光線的佈局,色調的選擇,這些都是要一一加以思考。

再融合攝影人的文化程度,生活經驗,經歷,修養等等,在知覺層中形成意念情緒。

因此意念並非高深莫測的東西,若能培養良好的觀察力,敏銳的情感觸覺,深刻的感知能力,便能夠有很好的意念了。

藝術貴在創作,廣泛運用題材可提供我們不少「原創性」的靈感,

而攝影創作的動機是自由不受拘束,突破一切公式,傳統,禁忌與教條,

才能在藝術領域上創造新天地。不應僅限於器材,技術,構圖,亦應從思維,藝術,心態,情緒,感覺去探討。

它的價值在於創作過程中如何將一件平凡的事物,化腐朽為神奇,將平凡化為不平凡。  

 

照片提供/岳朝棟老師,文/Jane L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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